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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锦城湖宾馆)电视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7/11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锦城湖宾馆)电视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委托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

2.2 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包括电视产品生产(附产品生产、检验报告)、运输、保险、供货至现场、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操作培训、二次拆卸、售后服务和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及更换等服务,具体详见供货清单。

2.3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2.4计划供货及安装日期: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要求供货的书面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中要求最高的标准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比选申请人须为电视机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视机的生产或销售;

3.3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20161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五星级及以上酒店电视供货业绩;

3.5 授权证明:若比选申请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具备电视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7财务要求:不提供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971220197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四楼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比选申请人为经办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类似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供货范围(货物规格和型号)、供货期、合同金额、是否完成等主要内容,则比选申请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确认其供货范围(货物规格和型号)、供货期、合同金额、是否完成等主要内容的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若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视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71910:00,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四楼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zh/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14406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28-85975039

比选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2栋

联系 人:孔先生

电    话:028-8514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