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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2/02

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10KV外部电源工程施工比选;

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

3、比选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10KV海椒市变电站经934开关10KV海玛路供电的二环路东五段10KV摩玛城开关站编号为9871预留间隔引出一回10KV电缆至项目负一层高压配电房1#电源进线柜(AH00)进线下桩头的电缆采购、敷设、安装;110KV望江楼变电站经924开关10KV望民路供电的10KV望民路琉璃路口环网柜编号为9851备用间隔引出一回10KV电缆至项目负一层高压配电房2#电源进线柜(AH1210)进线下桩头的电缆采购、敷设、安装;本项目红线内外新建电缆通道(排管、拉管)、电缆井等附属工程建设及红线外新建电缆通道、检查井等涉及的对原有市政路面及绿化的破坏及恢复;图纸深化设计、工程施工、办理电缆通道审批手续、验收通电、高压供电方案的延期申请及工程移交等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完成高压电源间隔接入调试、电缆通道占用及维护、高压电缆施放、线管与电缆通道的碰沟手续、电缆防火防爆、通电后电缆运行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比选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须为四级及以上)③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施工);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专业或机电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

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8、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

9、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9年12 3 日至2019年12 5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列证件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比选申请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若比选人通过查验二维码无法验证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比选申请人则应提供原件供核验);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须为四级及以上),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

5、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 10 09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城大道999号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028-85171223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楼A5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8-86624897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