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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

  • 发布时间:2020/09/14


比选文件

人: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第三章  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


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比选公告(第二次)

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

2、项目规模:约为421万元/2年;

3、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具体详见合同;

4、服务周期:2年;

5、服务筹备期: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30天内为首批次宿舍筹备期,乙方应在此期限内组织筹备满足168人入住的宿舍条件(其中:单人间6人、双人间12人、多人间150人)。筹备期届满时乙方即应交付房屋给甲方,后续批次宿舍的交付时间以甲方相关要求为准;

6、质量要求:服务应满足《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相关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住宿”或“房屋租赁”或“房地产经纪”或“物业管理”等字样;

3、信誉要求:

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

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五星级酒店的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作业绩;

注:五星级酒店是指:

①国际联号五星标准及以上档次的酒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洲际酒店集团:洲际、英迪格、华邑、皇冠假日;

b、万豪国际集团:万豪、JW万豪、丽思-卡尔顿、万丽;

c、凯悦集团:凯悦、君悦、柏悦;

d、喜达屋集团:威斯汀、W、豪华精选、瑞吉、艾美、喜来登;

e、希尔顿:希尔顿逸林、Hilton、康莱德、华尔道夫;

f、雅高:铂尔曼、索菲特、费尔蒙、莱佛士;

g、朗廷酒店集团:朗廷、朗豪;

h、卡尔森环球酒店:丽晶、丽笙;

i、美利亚酒店集团:盛美利亚、美利亚;

j、温德姆集团:温德姆至尊、豪生;

k、独立酒店品牌:四季、香格里拉、凯宾斯基、悦榕庄、安缦、文华东方、半岛、瑰丽、玛丽蒂姆、宝格丽、宝丽嘉、万达文华、万达瑞华、开元、锦江、建国、诺金、六善、亚特兰蒂斯、嘉佩乐、美高梅钓鱼台、绿地铂骊、金牛宾馆、明宇尊雅、豪雅、尚雅、丽雅、白天鹅、金陵、尼依格罗。

以上酒店业绩,如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无法体现酒店名字等相关内容,则还须提供国际酒店品牌证书或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②国内五星级酒店,业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https://www.mct.gov.cn/)五星级饭店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5、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权属清晰,无出让、出租、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等要求,保证比选人使其免受损害。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比选申请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本次比选提供两种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请于202009 11 日至2020 09 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线上方式:将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ljhyb@cdrenjulvjiu.cn)并电话告知(028-85975039),比选人审核通过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四楼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领取比选文件。

3、资料:

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此项线下方式需提供原件);

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比选申请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①和③,只需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④本次比选文件领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9 21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555号盛美利亚酒店5栋开标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提示比选申请人关注和遵守比选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和文件要求,避免因违反疫情管控而带来的不便影响。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1栋4层406号

人:王女士

   话:028-85975039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规   定

1

项目名称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

2

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具体详见合同。

3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住宿”或“房屋租赁”或“房地产经纪”或“物业管理”等字样;3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家五星级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作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若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若提供的多种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确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是否有效。

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内容,则比选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所提供类似业绩须符合企业的经营范围,超越经营范围取得的类似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经营范围时间以前承担(含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注:

(1)五星级酒店是指:

①国际联号五星标准及以上档次的酒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洲际酒店集团:洲际、英迪格、华邑、皇冠假日;

b、万豪国际集团:万豪、JW万豪、丽思-卡尔顿、万丽;

c、凯悦集团:凯悦、君悦、柏悦;

d、喜达屋集团:威斯汀、W、豪华精选、瑞吉、艾美、喜来登;

e、希尔顿:希尔顿逸林、Hilton、康莱德、华尔道夫;

f、雅高:铂尔曼、索菲特、费尔蒙、莱佛士;

g、朗廷酒店集团:朗廷、朗豪;

h、卡尔森环球酒店:丽晶、丽笙;

i、美利亚酒店集团:盛美利亚、美利亚;

j、温德姆集团:温德姆至尊、豪生;

k、独立酒店品牌:四季、香格里拉、凯宾斯基、悦榕庄、安缦、文华东方、半岛、瑰丽、玛丽蒂姆、宝格丽、宝丽嘉、万达文华、万达瑞华、开元、锦江、建国、诺金、六善、亚特兰蒂斯、嘉佩乐、美高梅钓鱼台、绿地铂骊、金牛宾馆、明宇尊雅、豪雅、尚雅、丽雅、白天鹅、金陵、尼依格罗。

以上酒店业绩,如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无法体现酒店名字等相关内容,则须提供国际酒店品牌证书或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②国内五星级酒店,业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https://www.mct.gov.cn/)五星级饭店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4、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权属清晰,无出让、出租、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等要求,保证比选人在使用过程中免受损害。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质量要求

服务应满足《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相关要求。

5

服务周期

2年

6

服务筹备期:

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30天内为首批次宿舍筹备期,乙方应在此期限内组织筹备满足168人入住的宿舍条件(其中:单人间6人、双人间12人、多人间150人)。筹备期届满时乙方即应交付房屋给甲方,后续批次宿舍的交付时间以甲方相关要求为准。

7

项目规模

约为421万元/2年。

8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09 21 日10:30时

开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555号盛美利亚酒店5栋开标办公室。

提示比选申请人关注和遵守比选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和文件要求,避免因违反疫情管控而带来的不便影响。

9

比选申请文件

份数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附PDF电子文档),中选后按比选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副本。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电子文档包含与正本一致的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扫描版,当电子文档和纸质不一致时,以纸质为准,但电子版本和纸质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 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已标价)采购量清单》由比选申请人将盖有比选人单位章的扫描件打印单独装订成册提供,比选申请应采用手工填写并按给定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10

装订要求及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

3)比选申请文件封套上至少写明:

项目名称:

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             分前不得开启

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11

比选申请有效期

比选申请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

12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13

组价、报价说明

1、比选控制价4217743.70元/2年。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函中填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比选申请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

3、比选申请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比选控制价一致(即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

4、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比选申请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最终中选价。

14

签订合同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3.若中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对其实施禁入,被禁入的单位两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所有项目的比选(比选)活动。

15

特别注意

如本比选文件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比选文件比选申请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以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比选文件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清单总说明(如有时)不一致处,以比选文件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为准。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恕不退回,未中选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我公司将予以保密。

比选申请人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选。

本次比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参与比选申请单位机会均等。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自行填报比选申请报价,该比选申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光纤电视、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由甲方自行缴纳。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16

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15

比选申请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如有疑问,应在 2020年9 16 日 10 时 00 分之前, 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比选申请人将需要澄清问题(加盖单位鲜章)及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比选人指定邮箱(ljhyb@cdrenjulvjiu.cn)并电话告知(028-85975039)比选人。

16

比选人澄清的时间

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比选申请人未自行查阅本项目所有答疑及补遗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7

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比选申请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项目中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向比选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8-85975039

联系邮箱:ljhyb@cdrenjulvjiu.cn


二、比选申请须知

l.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2. 比选范围: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3.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4质量要求: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5. 服务周期及服务筹备期: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6. 项目规模约为4217743.70/2年。

7.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8. 比选申请份数:详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

9. 比选申请规定

9.1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比选申请文件宜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比选申请文件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

9.2比选申请文件封套上至少写明:

项目名称:

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             分前不得开启

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9.3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文件的;

2)领取比选文件或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

9.4比选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应真实、可靠,不得有隐瞒、欺诈行为。否则,比选人将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如中选,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拒绝履行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9.5比选申请人应使用本比选文件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位置不够时可按同样格式自行添补,但不得改变比选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

10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文件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11.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12.组价、报价说明

12.1比选控制价4217743.70/2年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函中填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12.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比选申请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

12.3比选申请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比选控制价一致(即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

12.4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比选申请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最终中选价。

13. 比选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13.1比选文件的澄清

是否组织现场答疑:否,

答疑时间为://///

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20916 10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比选申请人将需要澄清问题(加盖单位鲜章)及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比选人指定邮箱(ljhyb@cdrenjulvjiu.cn)并电话告知(028-85975039)比选人。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3.2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比选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3.3比选文件的修改将采用线上方式或线下方式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比选人确认。比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①线上方式:将补遗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报名时的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比选人。

②线下方式:比选申请人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四楼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领取补遗文件。

13.4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3.5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比选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3.6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加盖单位鲜章的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比选申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比选人确认,该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5.开选时间的延迟

原开选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有权延迟开选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申请人延迟后的开选时间。比选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比选人确认,比选申请人也可以不予确认放弃比选申请。

16.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选:

l)宣布开选纪律;

2)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选人、唱选人、监选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比选申请文件开选顺序;

5)当众开选,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标段名称、比选申请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选结束。

17.评审和中选

评审委员会对各比选申请人的业绩、服务方案、企业综合实力、比选申请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推荐排名前1-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

比选人根据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中选人,未得到通知的比选申请人落选。中选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18纪律和监督

18.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8.2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加比选申请,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8.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8.5 投诉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比选申请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向比选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8-85975039 联系邮箱:ljhyb@cdrenjulvjiu.cn)。

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1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19.2比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比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应将该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处理;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比选人将依法取消中选候选人或中选资格。

19.3比选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比选文件中比选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19.4本次比选不组织答疑会。

第三章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

No.

项目

要求

1

楼层

不能在地下室

2

卫生间

1淋浴喷头、1浴帘、1台盆、1柜子、1毛巾架、1镜子。必须配置防滑地垫。单人间需配置独立卫生间

3

地面

地砖或地板

4

门锁

每间房有独立门锁

5

热水器

电或燃气热水器

6

晾衣杆/撑衣杆

每套房不少于两根,每套房撑衣杆一根

7

纱窗门

每个窗户一扇

8

多人间配0.9m*2m上下床/双人间配1.2m*2m上下床/单人间配1.5m*2m单人床(材质均为木质)

9

床垫

符合床的尺寸

10

床品

床单、被套、枕头、枕套、被褥(五件套)。每个入住员工需配备两套床品

11

电视/信号

每套房配一台

12

洗衣机

每套房一台(如房间无晾晒空间需提供衣物烘干机)

13

空调

每间房一台

14

冰箱

每套房至少配置一台不小于160L的双门冰箱

15

柜子

多人间以及双人间两人合用一组双门衣柜,衣柜门各自带锁;单人间宿舍每间配双门衣柜

16

清洁用品

每套房一套(1抹布、1扫把、1簸箕、1拖把、拖把桶、6个垃圾桶、带座马桶刷)并根据破损程度及时更换

17

窗帘

每间房需配,需有遮光效果

18

热水壶

每套房一个

19

离酒店距离

2公里以内

20

室内垃圾清运

员工自行负责

21

安全疏散标示、防烟面罩

满足消防应急和疏散相关要求

22

厨房

不提供明火炉灶;需配置电磁炉或微波炉

23

公共活动空间

配置沙发,茶几/饭桌,椅子若干

24

告示栏

放置在显眼位置供张贴宿舍相关信息使用

25

网络供应

无线网络24小时免费供应

26

保险

提供宿舍区域以及居住人员的人身以及财产保险

27

家具

宿舍内所有家具必须为全新木质家具且相互配套

28

宿舍装修

所有宿舍投入使用前需保证除水电改造外的全新装修

29

宿舍维护

包含房屋租金,物业保洁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光纤电视,维修费,门禁卡办理等

第四章   标准和方法

本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1、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审活动,评委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评委组成,评委会所有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2、评原则及评比方法

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2.3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是评审工作的首要依据,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且必须实质上响应。

2.4 评审委员会对没有实质响应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应否决其比选申请文件,在否决前应发出《否决通知书》告知其否决理由。

3评审程序

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低于成本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选候选人程序进行。只有通过前三步审查【即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低于成本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最后一步的详细评审。

评审过程中合格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时,若评审委员会认为合格比选申请人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或不予推荐。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综合实力、服务方案及报价等方面认定。评审委员会认定可以继续评审的或不予推荐,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

4、推荐中选候选人

评委会完成评审后,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书面评审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并向比选人推荐排名前1-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

附:(一)资格审查标准

(二)符合性审查标准

(三)低于成本审查

(四)详细评审原则


(一)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是否符合

1

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住宿”或“房屋租赁”或“房地产经纪”或“物业管理”等字样;

3

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家五星级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作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若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若提供的多种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确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是否有效。

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内容,则比选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所提供类似业绩须符合企业的经营范围,超越经营范围取得的类似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经营范围时间以前承担(含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注:

五星级酒店是指:

①国际联号五星标准及以上档次的酒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洲际酒店集团:洲际、英迪格、华邑、皇冠假日;

b、万豪国际集团:万豪、JW万豪、丽思-卡尔顿、万丽;

c、凯悦集团:凯悦、君悦、柏悦;

d、喜达屋集团:威斯汀、W、豪华精选、瑞吉、艾美、喜来登;

e、希尔顿:希尔顿逸林、Hilton、康莱德、华尔道夫;

f、雅高:铂尔曼、索菲特、费尔蒙、莱佛士;

g、朗廷酒店集团:朗廷、朗豪;

h、卡尔森环球酒店:丽晶、丽笙;

i、美利亚酒店集团:盛美利亚、美利亚;

j、温德姆集团:温德姆至尊、豪生;

k、独立酒店品牌:四季、香格里拉、凯宾斯基、悦榕庄、安缦、文华东方、半岛、瑰丽、玛丽蒂姆、宝格丽、宝丽嘉、万达文华、万达瑞华、开元、锦江、建国、诺金、六善、亚特兰蒂斯、嘉佩乐、美高梅钓鱼台、绿地铂骊、金牛宾馆、明宇尊雅、豪雅、尚雅、丽雅、白天鹅、金陵、尼依格罗。

以上酒店业绩,如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无法体现酒店名字等相关内容,则还须提供国际酒店品牌证书或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②国内五星级酒店,业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https://www.mct.gov.cn/)五星级饭店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4

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权属清晰,无出让、出租、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等要求,保证比选人使其免受损害。

5

信誉要求

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

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

不存在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递交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

是否是联合体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8

结论

是否通过;

注:1.表格中“√”表示满足,“×”表示不满足,结论“通过”和“不通过”;

2.有任意一个“×”表示结论“不通过”;

3.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通过条件

审查结果

1

比选申请文件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是否存在

2

明显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的要求的

是否存在

3

比选申请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是否存在

4

比选申请文件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是否存在

5

比选申请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是否存在

6

存在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条款或未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是否存在

结论

是否通过

注:

1.表格中“√”表示满足或不存在,“×”表示不满足或存在,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

2.有任意一个“×”表示结论“不通过”

3.只有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4.上述审查内容为重大偏差,重大偏差之外的偏差为细微偏差。评审专家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比选申请人在详细评审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比选申请人的处理。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比选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报价等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补正内容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低于成本审查

1、比选申请报价评审:

1.1比选申请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比选申请。

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函中填报的金额超过比选文件中公布的比选控制价的;

未响应比选文件中对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本次比选允许算术修正,评审委员会对发现比选申请报价存在算数性错误的,应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

当综合单价与采购量(或计算基础金额与费率)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合价及总价,除非报价评审组认为综合单价(或费率)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综合单价;

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合计金额及总价。

1.3评审委员会修正后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价格高于最高限价,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2低于成本评审:

2.1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报价评审后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低于成本评审。

2.2比选申请报价低于成本的数据为通过比选申请报价评审的全部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数据。

2.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报价,使得其比选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评审委员会应从比选申请人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比选申请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

2.4评审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比选申请人不能说明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比选申请应作否决处理。

2.5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比选申请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四)详细评审原则

1、评审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低于成本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评审委员会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服务方案、企业综合实力、比选申请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并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量化评分表

序号

评分子项

评分标准

标准分

1

分值构成

(100分)

企业综合实力:15

服务方案:45

比选申请报价:40

/

2

企业综合实力

1、比选申请人须在成都设有服务办公机构和办公场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有得5分,无得0分。

2、比选申请人201611日以来已完成1家五星级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作业绩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15

类似业绩:已完成的五星级酒店的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作业绩

注:(1)五星级酒店是指:

①国际联号五星标准及以上档次的酒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洲际酒店集团:洲际、英迪格、华邑、皇冠假日;

b、万豪国际集团:万豪、JW万豪、丽思-卡尔顿、万丽;

c、凯悦集团:凯悦、君悦、柏悦;

d、喜达屋集团:威斯汀、W、豪华精选、瑞吉、艾美、喜来登;

e、希尔顿:Hilton、康莱德、华尔道夫;

f、雅高:铂尔曼、索菲特、费尔蒙、莱佛士;

g、朗廷酒店集团:朗廷、朗豪;

h、卡尔森环球酒店:丽晶、丽笙;

i、美利亚酒店集团:盛美利亚、美利亚;

j、温德姆集团:温德姆至尊、豪生;

k、独立酒店品牌:四季、香格里拉、凯宾斯基、悦榕庄、安缦、文华东方、半岛、瑰丽、玛丽蒂姆、宝格丽、宝丽嘉、万达文华、万达瑞华、开元、锦江、建国、诺金、六善、亚特兰蒂斯、嘉佩乐、美高梅钓鱼台、绿地铂骊、金牛宾馆、明宇尊雅、豪雅、尚雅、丽雅、白天鹅、金陵、尼依格罗。

以上酒店业绩,如合同或中选通知书无法体现酒店名字等相关内容,则还须提供国际酒店品牌证书或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②国内五星级酒店,业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https://www.mct.gov.cn/)五星级饭店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3

服务方案

45分)

宿舍装修设计方案(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设计稿

(20分)

宿舍装修设计方案科学合理、设计风格的硬装和软装配套温馨合理、以及宿舍位置,对比较好的(12-20分)

宿舍装修设计方案科学合理、设计风格的硬装和软装配套,具有一定可行性(6-11分)

宿舍装修设计方案较差、设计风格的硬装和软装配套有明显错误和缺陷,或无设计,可行性差(1-5分)

20

宿舍管理方案(15分)

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可行(10-15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5-9分)

方案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可行性差(1-4分)

15

应急预案(10分)

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可行(7-10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4-6分)

方案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可行性差(1-3分)

10

4

报价部分(40分))

单人间宿舍(2-3级经理)租赁费用报价评审标准

1、对所有有效比选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的单人间宿舍租赁费用比选申请的最低报价评审基准价

2、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等得10分,在评审基准价的基础上,有效报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报价得分=10-|有效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15

10

双人间(4-5经理)宿舍租赁费用报价评审标准

1、对所有有效比选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的双人间宿舍租赁费用比选申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2、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等得15分,在评审基准价的基础上,有效报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报价得分=15-|有效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15

15

多人间(员工&主管)宿舍租赁费用报价评审标准

1、对所有有效比选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的多人间宿舍租赁费用比选申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2、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等得15分,在评审基准价的基础上,有效报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报价得分=15-|有效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15)

15

合计

100

5

推荐

中选候选人

1、只有通过比选申请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审,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选的比选申请人方可能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2、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项目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比选申请未被全部否决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比选申请中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中选人。

7

补充说明

1、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比选申请后,因有效比选申请(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比选申请,下同)不足三个使得比选申请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综合实力、服务方案、管理成本及比选申请报价等方面认定。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或认定可以继续评审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比选文件对明显缺乏竞争有量化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比选文件明显缺乏竞争无量化规定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说明:

(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章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本章未提供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自主编制。

(2)本章所附格式大小只是范例,可另附页。

(3)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提交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盖单位章)


一、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比选申请人股份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七、服务方案

八、已标价采购量清单(另册)

九、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比选申请函

比选申请函

(一)比选申请函

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申请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比选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比选文件、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承包本标段的全部工作范围,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愿意以¥           (大写:           /年的比选申请报价,服务周期:2,服务筹备期: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30天内为首批次宿舍筹备期,乙方应在此期限内组织筹备满足168人入住的宿舍条件(其中:单人间6人、双人间12人、多人间150人)。筹备期届满时乙方即应交付房屋给甲方,后续批次宿舍的交付时间以甲方相关要求为准。质量要求:服务应满足《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相关要求。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及风险。

2.我方承诺:1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2接受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款;3)响应比选文件中的比选范围;4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如我方中选: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我方在此承诺:我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均为我单位人员。比选人在其本国享用我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比选人享用我方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日期之后60天内有效。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比选申请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比选控制价一致,即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
(二)比选申请文件真实性声明

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比选申请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须知”的真实性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

我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权属清晰,无出让、出租、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等要求,保证比选人在使用过程中免受损害。如有虚假,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对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           :        :           :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递交比比选申请文件时应向比选人另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暑、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第二次)的比选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十一条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比选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比选申请而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申请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比选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

3)委托代理人应在开选时向比选人另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表

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表

序号

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姓名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2

现场负责人

……

……

……

……

注:

1)以上人员均应附身份证、资格证(若有)、职称证(若有)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所附资料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选资格。

3)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企业法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期限

其他相关资信材料等

注:

(1)比选申请人应填写此表;

(2)本表后应附比选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评审办法规定的其他资料等,以上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

(3)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 号)等规定,统一代码设计为 18 位。在规定的过渡期内,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营业执照号码。


(二)类似业绩汇总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中选(选)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

业绩规模

合同

价格

项目负责人

注:

1、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1

合同名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电话

合同总价:

项目所在地

2

所承担合同的主要内容(注:包含五星级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等内容

3

服务周期:

4

 他:

注:

1、每个类似业绩项目须单独填表,宜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的中选(中选)通知书或合同,若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若提供的多种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确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是否有效。

3、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选(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五星级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等内容,则比选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比选申请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类似业绩须符合企业的经营范围,超越经营范围取得的类似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经营范围时间以前承担(含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六、比选申请人股份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股份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其股份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3、能有效证明企业当前股份构成情况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或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能有效证明企业股份构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附于本表后)。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3)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4)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如(2)、(3)、(4)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4、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比选申请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5、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分两种情况:①比选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的,是指当年之前的1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1个年度,如某项目发售比选(比选)文件的时间是2020年4月1日,近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是指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哪一个年度,由比选申请人选择;②比选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1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1个年度,如某项目发售比选文件的时间是20205月5日,“近1个年度”是指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服务方案

……

注:格式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拟定。

八、已标价采购量清单(另册)

注:《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 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已标价)采购量清单》由比选申请人将盖有比选人单位章的扫描件打印单独装订成册提供,比选申请人应采用手工填写并按给定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九、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注:格式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拟定。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同

   方: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解决员工住宿事宜,达成如下外包服务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提供距离甲方项目所在位置2公里以内的房源,且宿舍位置附近应当有超市、饭店等生活配套设施及公交站或地铁,方便员工出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宿舍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

2、乙方负责为甲方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便捷、标准定制的住宿环境,并对宿舍实行专业量化的统一管理和专职管家服务。

二、服务期

1、本合同期限为2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至       日;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双方有权优先继续合作。

2、服务筹备期: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30天内为首批次宿舍筹备期,乙方应在此期限内组织筹备满足168人入住的宿舍条件(其中:单人间6人、双人间12人、多人间150人)。筹备期届满时乙方即应交付房屋给甲方,后续批次宿舍的交付时间以甲方相关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服务应满足《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相关要求。

三、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以单人间    /人/月、双人间   /人/月、多人间   /人/月进行结算承包服务费用,该价格包括增值税    %

2、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光纤电视、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由甲方自行缴纳。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调整员工和宿舍的数量,结算时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入住量据实结算总价。结算金额=固定单价*实际使用人数*实际使用月份。

4、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中第一年费用的10%;乙方完成首批次的场地选址、宿舍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后的十日内向甲方申请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中第一年费用的10%,即在完成首批次宿舍验收后甲方累计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中第一年费用的20%的预付款。后续批次的员工和宿舍数量甲方将以“任务委托书”的形式向乙方下达具体需求。

在甲方员工完成入住后,甲方按季度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当在员工入住的三个月届满后的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宿舍的实际使用人数及服务费用明细,甲方在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在费用结算时,甲方将从已支付预付款中扣除应付的服务费用,直至全部扣除完毕。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乙方按照合同履约的情况和甲方进行核算对账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配备宿舍协调管理员,配合乙方对宿舍员工的进行管理。

2、员工离职退住时,甲方要配合乙方做好离职员工使用的固定设施、房门钥匙的移交。

3、如有甲方入住员工滋扰邻居或破坏房屋设施设备,甲方可以进行必要的劝诫,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通过法律途径向侵权人索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和赔偿责任。

4、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入住员工的数量和入住时间,并在入住前给予乙方合理筹备期。

5、甲方负责倡导员工的健康的日常行为和作息时间,要求员工不得宿舍内吸烟、酗酒、赌钱、大声喧哗扰民,禁止员工在寝室内播放带有黄色内容的电影、图片,禁止使用非甲乙双方批准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热得快等。

6、在员工住宿期间,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改变居住环境设施、设备及各种能源使用途径、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员工自行自负,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和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保证甲方酒店员工宿舍租赁服务外包不得男女混住于一套房内。不得安排非甲方酒店员工和甲方酒店员工混住于一套房内。

2、乙方执行和维护甲方的员工在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流程.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标准整洁的宿舍以及相关服务。

4、乙方每两周免费对宿舍做一次保洁、定期消毒及设施设备的维修或更换,乙方须对每个入住员工提供2套床品,清洗期间提供备用品。床位换人时需更换干净的床品。

5、乙方协助甲方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和作息时间,协助甲方规范管理《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手册》和《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指引》。

6、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维修),若由此造成的入住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予及时赔偿。

7、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宿舍(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提供的宿舍应当具备国家相关的消防、安全、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符合住宅使用标准和规范,配备相关的消防和安全设施设备,以满足甲方的合法使用的权利。

8、乙方应当在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电磁炉、热水器、彩色电视、路由器以及龙头、水管、灯泡等用具因故障影响正常使用后6小时内予以更换,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并且保证设施设备及电器的安全性。因正常使用设施设备及电器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确保所有厨房燃气全部封闭,不得允许任何人擅自开通。需要安装使用燃气热水器的房屋燃气热水器必须安装在室外或通风处,并选用强排式燃气热水器,以保证安全。

10、乙方应当保证甲方酒店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因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甲方员工在宿舍期间内发生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员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协议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为:

1)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延期20 个工作日(不含20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书面催告,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催告后2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仍不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期应付款的10%违约金。

2)甲方将不定时的检查员工宿舍,因乙方原因在员工宿舍的配置、安全及服务等有违约的现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季度付款的10%违约金。

2、如因甲方员工违反《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手册》和《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指引》的宿舍管理条例,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甲方将在调查核实后对员工进行劝诫。

3、如有第三方(权利人)要求收回房屋或者主张权利的,由乙方自行解决或者另寻同等条件的宿舍进行合理安排,不得对甲方或员工在使用上造成任何不良的影响,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如搬迁费等),乙方应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在乙方提供同等宿舍条件下,若甲方不愿意搬迁,乙方则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款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暴雨、塌方、台风等自然灾害,环保巡查、国家重大活动、疾病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等不可抗力因素。若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后怠于通知甲方,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乙方应当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七日内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书面告知甲方,并附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若乙方未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处以30000元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分歧的,双方应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甲、乙双方若有一方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内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再由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七、附则: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给对方,并作为依据以便查证。

   3鉴于甲方酒店尚未成立开业,待甲方酒店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及酒店分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由酒店分公司承继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4、本合同有关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同意,在甲方成立酒店项目的分公司后,无条件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由分公司承继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商业保密文件,甲乙双方不得向其他酒店/企业或服务供应商透露本协议的报价数据及合作细节,否则双方有权利追究相关违约人员的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之日失效。

附件1: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

附件2: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廉洁合同

附件3:环境保护协议书

方: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开户行:

账号:

电话:电话

地址:                                          地址:

                           


附件1: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配置标准

No.

项目

要求

1

楼层

不能在地下室

2

卫生间

1淋浴喷头、1浴帘、1台盆、1柜子、1毛巾架、1镜子。必须配置防滑地垫。单人间需配置独立卫生间

3

地面

地砖或地板

4

门锁

每间房有独立门锁

5

热水器

电或燃气热水器

6

晾衣杆/撑衣杆

每套房不少于两根,每套房撑衣杆一根

7

纱窗门

每个窗户一扇

8

多人间配0.9m*2m上下床/双人间配1.2m*2m上下床/单人间配1.5m*2m单人床(材质均为木质)

9

床垫

符合床的尺寸

10

床品

床单、被套、枕头、枕套、被褥(五件套)。每个入住员工需配备两套床品

11

电视/信号

每套房配一台

12

洗衣机

每套房一台(如房间无晾晒空间需提供衣物烘干机)

13

空调

每间房一台

14

冰箱

每套房至少配置一台不小于160L的双门冰箱

15

柜子

多人间以及双人间两人合用一组双门衣柜,衣柜门各自带锁;单人间宿舍每间配双门衣柜

16

清洁用品

每套房一套(1抹布、1扫把、1簸箕、1拖把、拖把桶、6个垃圾桶、带座马桶刷)并根据破损程度及时更换

17

窗帘

每间房需配,需有遮光效果

18

热水壶

每套房一个

19

离酒店距离

2公里以内

20

室内垃圾清运

员工自行负责

21

安全疏散标示、防烟面罩

满足消防应急和疏散相关要求

22

厨房

不提供明火炉灶;需配置电磁炉或微波炉

23

公共活动空间

配置沙发,茶几/饭桌,椅子若干

24

告示栏

放置在显眼位置供张贴宿舍相关信息使用

25

网络供应

无线网络24小时免费供应

26

保险

提供宿舍区域以及居住人员的人身以及财产保险

27

家具

宿舍内所有家具必须为全新木质家具且相互配套

28

宿舍装修

所有宿舍投入使用前需保证除水电改造外的全新装修

29

宿舍维护

包含房屋租金,物业保洁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光纤电视,维修费,门禁卡办理等

附件2: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廉洁合同

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工程廉洁、干部安全,按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廉洁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建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义务,有举报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红包礼金、折扣返点、清退范围内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经济利益,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外出旅游和超标准的宴请、健身及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为乙方谋取利益。

(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难以拒收的钱、卡、物等,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甲方相关纪检部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红包礼金、折扣返点、清退范围内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参加超标准的宴请、健身及娱乐活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或其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由甲方或其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乙方领导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市场禁入的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双方《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经济主体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若费率合同则按合同结算价计算)的5%以内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经济主体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经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甲方纪委举报电话:028)83317109

甲方举报邮箱:rjdcjc313@163.com

乙方举报电话:  

乙方举报邮箱:

第六条  本合同份数、有效期与经济主体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3: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境保护责任书

委托方(甲方):成都人居旅游酒店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强化管理”的方针,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各个环节中,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责任书。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新建酒店及附属设施(成都盛美利亚酒店员工宿舍租赁外包服务

项目地点: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石桥村3、8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555号)。

二、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督促乙方开展落实环境保护工作。

2、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污染环境的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

3、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的环保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帮助解决乙方提出的困难。

4、与环保有关的要求,在设计任务书或比选技术要求等中应明确要求,以约束乙方在设计、施工、经营等环节中的相关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及时予以纠正,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三、承接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乙方须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任务分工,职责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经营单位还应编写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制定环境保护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健全环保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

3、乙方应当组织员工接受环保知识教育,对相关人员环保知识教育面达100%,积极响应国家保护环境的号召。

4、乙方应当鼓励员工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内部自我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乙方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甲方的监督管理或检查,汇报环保相关工作。

6、与环保有关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环保设备设施应能够正常运转。

7、乙方应预留环保投入资金,保证资金可以正常投入。

8、相关设计方案要满足国家对绿建、节能、海绵城市等的要求,并综合考虑设计方案的实用性与经济性,材料合理选择,设备正确选型,减轻建筑对环境的负荷,做到人与建筑和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9、各工程应当采用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

10、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地方环保标准的设备或技术。

11、在经济合同履行期间,对可能引起各类环境污染的行为乙方应提前做好预判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患于未然,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如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如实汇报,不得隐瞒、谎报、漏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责任书的生效与终止

本责任书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五、本责任书份数、有效期与经济合同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