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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居·都市阳光项目住宅车位销售代理比选公告(第二次)

  • 发布时间:2019/11/27

                   比公告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居·都市阳光项目住宅车位销售代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确定住宅车位销售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选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居·都市阳光项目住宅车位销售代理比(第二次

2.项目概况\;

3.工程地址:流区东升街道金河路43号;

4.比选范围:人居·都市阳光项目住宅车位销售代理,完成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定位、目标客户分析、项目SWOT分析、营销策略、推售计划、销售管理流程、代理服务内容的成果性报告等。

5.标段划分:本次比划分为 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地”或屋经纪地产中介代理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等字样;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

3.似工程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车位代理销售额累计超过1亿

4.比选申请人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

5.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91128日至2019122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列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3.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比选申请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 盖人单比选申请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若比选人通过查验二维码无法验证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比选申请人则应提供原件核验)。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129 09 30 ,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五楼

: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596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