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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兴义镇张河村十五、十六、十七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20

新津县兴义镇张河村十五、十六、十七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公告

   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新津县兴义镇张河村十五、十六、十七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即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服务、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其他招标人委托内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建设地点:新津县兴义镇张河村十五、十六、十七组。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万㎡。(最终以报规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3个建安工程费4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包括: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或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或竣工结算或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工程量清单评审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信誉要求: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招标人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被列入信用评价系统黑名单的,在黑名单生效的期限内一律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本次招标提供两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线上方式:将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rjzyhyb@163.com )并电话告知(028-85171223),招标人审核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四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获取招标文件。

3、资料:

①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①和③,只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标人的指定邮箱。

④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标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  4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四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1223